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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三同时”存在欠账 江苏严厉处罚一批违规企业

  本报讯 江苏省环保厅近日对全省新建项目开展了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发现中天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等一批企业在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时明显存在“欠账”,对这批企业分别做出了罚款5万~9万元罚款、立即停产和限期补办环保“三同时”手续的处理决定。

  在这次检查中,江苏省环境监察人员现场查明,中天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在建设100万吨优合金钢项目时,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就擅自开工建设优合金钢项目,在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的情况下投入生产。江苏省环保厅及时下达了处罚决定,责令中天钢铁集团有限公司100万吨优合金钢项目主体工程停止生产,并处罚款9万元。

  江苏省在组织对江阴中基化工有限公司的3万吨三氯化磷、2000吨三氯氧磷、2000吨五氯化磷、7吨法莫替丁等新建项目现场检查时发现,这批新建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就已正式投入生产。江苏省环保厅责令江阴中基化工有限公司的3万吨三氯化磷、2000吨三氯氧磷、2000吨五氯化磷、7吨法莫替丁项目主体工程停止生产并罚款6万元。同时,常州新东化工发展有限公司的4万吨离子膜烧碱、6万吨聚氯乙烯、两万吨氯代异氰尿酸新建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也未经验收就正式投入生产,也受到了停止生产、罚款9万元的处罚。

  江苏省环保厅还对江苏旺达纸业有限公司、中化国际太仓兴国实业有限公司、南通焯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江苏长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等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企业分别做出了相应的处罚决定。